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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 us 关于我们

深圳市企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企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企冠集团)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提供政府科技项目咨询的综合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布局、省市区政府扶持资金申报、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审计等业务


企冠集团于2014年成立在科技项目服务领域悉心经营8年,拥有一批实力很强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审查人员组成的专利代理团队、资深项目评审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带领的科技项目辅导团队、10年申报经验的项目工程师组成的政策项目咨询服务团队,目前已发展成为深圳市政府科技项目咨询服务行业领军企业,是国内少数获得国家政策性支持的咨询机构之一,获得了科技部、财政部、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肯定。


企冠集团旗下有两家分公司,分别是企为知识产权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企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并拥有专利代理资格证,企冠集团一直秉承办实事求实效的服务理念,以通过率为目标、专业辅导为己任的服务原则,为客户提供最新科技咨询、资金项目咨询,知识产权咨询,并帮助客户成功获得政策支持。企冠人一直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用专业的知识尽心的态度提供顶级的服务,目前服务企业超过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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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项目_第3页_深圳市企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政府补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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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1.基础设施健全。直播电商基地(园区)建有与业务发展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区域:用于直播电商基地(园区)管理团队运营与服务的办公区,用于入驻企业开展直播活动所需的核心功能区,用于满足直播电商基地(园区)内企业开展商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共服务区;

2.诚实守信、合规经营。运营主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近两年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配合管理工作。承诺开展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经营数据;承诺经营事项发生重大变动的,及时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二)除符合基础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对应申报认定类别的专项条件

1.申请认定为直播电商园区

1)园区运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且成立两年以上;

2)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其中直播电商企业及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占比60%以上(直播电商企业使用面积占比50%以上);

3)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不少于20家;

4)园区应具备基础的专业服务、公服务、金融服务、人才服务等服务功能。

2.申请认定为直播电商基地(专业服务类)

1)基地运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且成立一年以上;

2)基地应具备完善的直播技术支撑服务、内容创作服务等特色服务功能。

3.申请认定为直播电商基地(商品交易类)

1)基地运营主体应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并在深圳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且成立一年以上;

2)已投入使用的直播间数量不少于10个;

3)上一年度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额(GMV)月均达1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直播电商基地(园区)认定申请

基地(园区)建筑面积证明材料,如基地(园区)对应的标注尺寸的建筑平面图、房产证复印件、房屋授权使用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等;

(三)基地(园区)基础设施区域情况证明材料,办公区、直播业务核心功能区、公共服务区等区域平面示意图、对应面积及功能说明、现场照片等;

(四)基地(园区)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含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主营业务、入驻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企业租赁合同等;

(五)直播电商园区入驻直播电商企业和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证明材料,含企业名称、企业类型(直播电商企业、直播电商服务企业)、使用面积、租赁合同、使用场地现场照片等;

(六)直播电商园区服务功能证明材料。专业服务功能方面,提供材料含: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市场营销、信息服务、物流快递、运营管理、供应链服务、摄影美工、客服托管、代运营、会计事务、专利申办、评估咨询、法律支持等专业服务情况,并列明服务提供机构名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相关管理规范文件等信息;公共服务功能方面,提供材料含: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年审年检、税务登记、政策辅导、会场租赁、展示宣传、路演活动等服务情况,并列明服务提供机构名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相关管理规范文件等信息;金融服务方面,提供材料含:园区为入驻企业对接金融机构提供融资、贷款、保险服务或园区设立投资基金等情况,提供2024年7月-2025年6月期间金融服务合作证明文件;人才服务方面,提供材料含:园区组织、举办直播电商培训交流、人才招聘活动等情况,提供2024年7月-2025年6月期间活动方案、签到表、现场照片等;

(七)直播电商基地(专业服务类)特色服务功能证明材料。直播技术支撑服务方面,提供材料含: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直播工具、平台搭建、系统维护、数据分析等直播技术解决方案支撑服务的情况,并列明服务提供机构名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相关管理规范文件等信息;内容创作服务方面,提供材料含: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脚本编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直播内容制作服务情况,并列明服务提供机构名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相关管理规范文件等信息;

直播电商基地(商品交易类)提供基地投入使用的直播间清单及证明材料,含使用企业名称、销售产品或服务、入驻时间、企业直播间数量、合计面积、企业直播间平面示意图、租赁合同、现场照片、联系人、联系电话;

(九)直播电商基地(商品交易类)提供基地内全体直播电商企业2024年7月-2025年6月期间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额情况及证明材料,含企业名称、销售产品或服务、直播带货实际结算商品交易额,提供每家企业对应销售额数据佐证材料,以淘天、抖音、快手等直播电商平台后台数据为准,用截图方式提供;

)申报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在线填报,经初审后通过系统打印,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页数较少可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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