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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企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企冠集团)是一家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提供政府科技项目咨询的综合性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平台,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知识产权布局、省市区政府扶持资金申报、专利申请、版权登记、商标注册、审计等业务


企冠集团于2014年成立在科技项目服务领域悉心经营8年,拥有一批实力很强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审查人员组成的专利代理团队、资深项目评审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带领的科技项目辅导团队、10年申报经验的项目工程师组成的政策项目咨询服务团队,目前已发展成为深圳市政府科技项目咨询服务行业领军企业,是国内少数获得国家政策性支持的咨询机构之一,获得了科技部、财政部、工信委等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和肯定。


企冠集团旗下有两家分公司,分别是企为知识产权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企为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并拥有专利代理资格证,企冠集团一直秉承办实事求实效的服务理念,以通过率为目标、专业辅导为己任的服务原则,为客户提供最新科技咨询、资金项目咨询,知识产权咨询,并帮助客户成功获得政策支持。企冠人一直不忘初心,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用专业的知识尽心的态度提供顶级的服务,目前服务企业超过10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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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的通知_深圳市企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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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0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内容

  对服务机构已接收深圳市科技创新券并完成科研活动直接相关科技服务事项后的兑现。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发〔2016〕7号;

  (二)《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通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2017〕278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四)《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五)《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六)《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


  三、受理数量和方式

  受理数量:有数量限制,受市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采用事后资助方式。

  受理方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受理机关审定。


  四、受理条件

  (一)创新券兑现需满足下面全部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与持券单位签订了科技服务合同、接收了创新券并按服务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科技服务事项的服务机构,服务机构提供上述科技服务时已入库且在有效期内。

  2.此批次兑现仅支持2019年1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协议),不得重复申请兑现;科技创新券支持的服务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所在年度审核入库的服务内容为准;

  3.服务协议(合同)的双方应无任何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的关联关系;

  4.企业持创新券缴费的科技服务项目的兑现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服务总费用的50%,实际资助金额以审定的兑现金额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现:

  1.未按要求提供兑现申请材料(如自筹资金财务凭证、服务证明材料等)的项目,不予兑现;

  2.未按服务内容要求使用创新券的项目,不予兑现;

  3.科技服务合同(协议)签订日期和科技服务项目完成日期不在资助期限,不予兑现;

  4.持券单位与服务机构存在投资与被投资,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影响公平公正市场交易,不予兑现;

  5.服务机构提供的间接服务(如外包服务),不予兑现;

  6.已申请或取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兑现;

  7.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的项目,不予兑现,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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